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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兴系诈骗案罗静一审被判无期 这件事情太让人吃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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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资本市场引发轩然大波的“罗静案”,自2019年6月案发三年多后,终于迎来法律审判。

《华夏时报》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二中院”)于2022年11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承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因犯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罗静的妹妹、承兴系资金部负责人罗岚获刑十七年半,另有10名涉案的承兴系员工获三年四个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判决书记录了这起案件的诸多惊人细节:罗静在虚构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过程中,使用了私刻京东和苏宁公司印章、派人冒充京东和苏宁员工、拦截被害单位寄给京东和苏宁的确认函快递等多种手段。

截至案发罗静等人骗取被害单位共计300余亿元,实际损失共计88亿余元。

在审理过程中,罗静坚持否认存在合同诈骗事实,称公司有能力偿债。

一位知悉案情的被害单位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罗静基本做的是无罪辩护,只承认了行贿,但不承认诈骗,预计罗静还将进行上诉。

罗岚在供述中承认,公司欠下高利贷后通过放大虚假交易量骗取机构资金,罗静想通过收购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做到“上岸”为止,结果一直上不了岸,窟窿越来越大,公司每年需要支付的借款利息就有10亿多元。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罗静生于1971年,为中国香港籍,案发时她同时控制着A股上市公司博信股份(600083.SH)、港股上市公司承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新加坡上市公司Camsing Health care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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