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男子持刀找情人 女方公公反杀获刑 这件事情太让人吃惊了。据悉,几年来,山东省莘县王奉镇罗庄村村民李某始终与本村女子罗某红保持情人关系,两家人因此纠纷不断,在村里闹得人尽皆知。2021年11月的一天夜里,李某酒后想去找罗某红“讨说法”,让罗某红在自己和罗某建(罗某红丈夫)之间“作出选择”。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该案庭审时,罗章民及其辩护人提出,罗章民的行为是特殊防卫,李某在酒醉状态下携带并使用致命性凶器匕首、强行违法进入罗家,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住宅安宁,且危险已经迫近、程度严重,应当认定为行凶。
罗章民的辩护人称,被害人李某携带刀具进入罗家实施暴力性犯罪,罗章民为了使本人及家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益、住宅权益免受不法侵害,采取夺取对方携带刀具进行反击的行为,系特殊防卫,不受限度要求,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一审
法院认定:防卫过当,判刑6年
2022年11月7日,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章民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李某家属丧葬费4.9万余元。男子持刀找情人 女方公公反杀获刑。
莘县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刑法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行凶”是指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该暴力犯罪应达到足以严重危害防卫人生命安全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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