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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找情人 女方公公反杀获刑 具体情况是什么?

网络整理

近日,一则“男子酒后持刀到情人家“讨说法”,女方公公夺刀捅刺致其死亡获刑6年”的消息在网上广为流传,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强烈关注。众人死者的不幸遭遇表示表示了同情,但是事情的起因却是因为其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引发的,让我们简单的回顾一下事情发生的全过程。

根据网传的消息显示,死者为李某,家住山东省莘县王奉镇罗庄村,长期与本村的村民罗某红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2011年11月,李某强行闯入罗某红的家中,想要罗某红在自己与丈夫之间做一个选择。但是没想到与罗某红的公公罗章民发生了肢体冲突。罗章民夺过了李某随身携带的匕首刺入了李某的腹部造成李某身亡。

事情发生之后,当地警方对罗章民进行了控制。经过调查之后,提起了相关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罗章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身亡,构成故意伤害。虽然其行为具有防卫的性质,但是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而李某的家人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并要求以故意杀人罪追究罗某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罗章民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67万余元。

而法院经过调查,还原了一些案件背后的一些真相。原来李某与罗某红发展为情人关系不久,两家人便知道了。期初双方家人还进行劝解,但是两人却不为所动。

后来双方约定互相离婚在一起,李某后来离了婚,但是罗某红并没有离婚。

李某的姐姐在2009年年初的时候,因为此事还和罗某红发生争吵,随后更是前往罗家发生了肢体冲突。而在以后的时间中,李某更是多次前往罗家,罗家人也是多次报警。

当地派出所也是经过多次调节,李某也是表示不会再前往罗家进行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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