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这20年期间,我国净增人口3亿两千多万,远远超过社会承载能力,通过晚婚晚育来控制生育,这也是一个必然选择。”近日,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鲁晓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那么,什么才算“晚婚晚育”?
“晚婚晚育就是倡导晚结婚、晚生育。一方面,通过规定很高的法定婚龄控制早婚早育;另一方面,即便是达到法定婚龄也不建议结婚,而是倡导再推迟一段时间以后才结婚。具体来说,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的基础上再推迟3年以上,也就是男满25岁、女满23岁才结婚。”鲁晓明介绍。
2001年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则对“晚婚晚育”做了更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其奖励政策。
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其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对于上述规定,中国人大网发布的《释义》曾解释道,第十八条中规定的“晚婚”是指超过法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3年以上初婚,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为晚婚;“晚育”是通常指已婚育龄夫妻达到晚婚年龄后初次生育子女,即妇女24周岁生育子女为晚育。
第十八条的释义同时指出,提倡晚育,也要考虑科学育儿,不是越晚越好,育龄妇女无特殊情况最好将生育时间安排在30岁前为宜。
“晚婚晚育”是怎么被法律删除的?
事实上,我国初婚年龄正在逼近30岁关口。
根据《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2020年,中国人平均初婚年龄为28.67岁,其中,男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9.38岁,女性为27.95岁。
而在个别地区,初婚年龄已迈过30岁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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