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京政务服务禁用语拟入规范 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不是说过了吗”拟列入政务服务禁用语,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时,应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接递文件资料时禁止出现“丢、扔、抛、甩”等行为;“我不是说过了吗”等用语则将被列为服务禁忌……北京政务服务禁用语拟入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能力规范》近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将持续至10月26日。
同时,还应及时总结服务经验,并能够发现、记录未能成功受理、成功审批或群众多次来大厅未能解决问题等有关情景,分析、查找“办不成事”的具体原因,在改进工作不足、推进信息共享、优化审批流程和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北京政务服务禁用语拟入规范
首问负责,即服务对象在办理线下或线上政务服务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综合窗口人员应承担引导或解答、转交、督办责任。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说明情况,并告知或引导服务对象到相关承办窗口或部门咨询办理。即使不属于中心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也应尽可能帮忙寻找相关承办部门并告知承办事项部门地址。
一次性告知,即综合窗口人员应当向服务对象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包括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法定条件、申请材料、法定程序、承诺时限等相关信息。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限时办结,即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事项,综合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限受理,相关承办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不应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依法可延长审批时限的,应按程序办理。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没有时限规定的事项,综合窗口人员应依据相关承办部门承诺办理时限,能够缩短办理时限可当场办结的,应即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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