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班期间,员工去楼下厕所途中被狗咬伤。员工提出工伤申请,但公司负责人认为这不算因工受伤,员工只能"自认倒霉"。7月27日,记者从江苏南通市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
如东县人社局工伤科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毛某在工作时间去上厕所,属于生理需要,是为维持持续、有效的工作所必需,算是本职工作的必要延伸,在性质上应视同工作。虽然她日常的"工作场所"是在车间内,但"工作场所"并非仅指操作车间、办公区域等职工直接从事工作、生产的场所,除此以外,还应当包括单位的公用通道、厕所等公共场所。由于该公司车间内无厕所,毛某及其他员工去厕所需要走出车间。因此,毛某所受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7月25日上午,涉事公司收到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当场表示接受认定结果。
(原标题:员工上厕所被狗咬伤公司让其自认倒霉 人社局: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