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班期间,员工去楼下厕所途中被狗咬伤。员工提出工伤申请,但公司负责人认为这不算因工受伤,员工只能"自认倒霉"。7月27日,记者从江苏南通市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
上班期间,员工去楼下厕所途中被狗咬伤。员工提出工伤申请,但公司负责人认为这不算因工受伤,员工只能"自认倒霉"。
7月27日,记者从江苏南通市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近日作出认定,该名员工受伤系工伤,相关公司已于7月25日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
毛某是如东县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6月18日上午,正在上班的她内急,去了趟车间楼下的厕所。返回车间途中,一只野狗突然窜出,咬住她的腿不放,她使劲甩腿、拼命拍打后才得以挣脱。车间主任汤某得知后,安排人开车赶到事发现场,将疼痛难忍、鲜血直流的毛某送医救治。经诊断,毛某右大腿下部被狗咬伤。
出院后,毛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负责人曹经理认为,工伤指的是因工受伤,离开车间去方便,自己不注意被狗咬伤,怎么能算工伤?此后毛某以个人名义向如东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受理此案后,人社局随即派人调查取证,认定反映的情况属实。7月21日,该局作出毛某受伤属于工伤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