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丽向山东警方报了案。2022年3月23日,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出具立案告知书,郭丽被拐卖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此时,距离她被拐卖已过去35年。
人贩子系一对夫妻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当年拐卖郭丽的系赵某某夫妻。1987年春节后,赵某某夫妻二人经事先预谋,哄骗上学途中的郭丽喝下有安眠成分的汽水后,趁机将其带到山东省菏泽胡集乡一旅社,并经人联系将郭丽卖给了胡集乡尹集村李某某为妻。
1993年7月21日,赵某某因拐卖人口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3年2月25日,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八千元;2014年1月28日,赵某某再次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郭丽了解到,2022年3月12日,赵某某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4月18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日,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执行逮捕。检察机关认为,赵某某拐骗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予以出卖,情节严重,应当以拐卖人口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5年从未放弃追责
多年来,郭丽一直在外打工,后来父亲去世,妹妹出嫁,女儿嫁到外地后,她也跟着去了,如今她基本不再回渭南老家。郭丽说,山东的儿子对她起诉人贩子并不理解,担心被影响,把她拉黑了,“女儿之前也不理解,但现在也慢慢地支持我了。”
12月19日,一审将开庭
郭丽被拐卖,人生轨迹被改变,遭受了离开亲人的痛苦,精神受到了常人难以忍受的打击。她说,“亲人为寻找我的下落花尽了积蓄,卖掉了能卖的物品,借遍了能借的钱,可换来的是失望,给亲人造成了经济上的重大损失,精神上的重大打击。”女学生被拐卖生子35年后起诉人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