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女学生被拐卖生子 35年后起诉人贩子 具体是怎么回事?18日,极目新闻新闻记者从受害人郭丽处获悉,届时她将出庭。同时,她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虽然已过去35年,但我从未放弃追责。”12月17日早晨,郭丽坐了一夜的火车,从西安来到了山东菏泽。如果不是情势所迫,她一辈子也不愿意再来这个地方。
12月19日,郭丽将和人贩子对簿公堂,等待她的也许是梦魇的结束。
三十多年后,郭丽再次来到解救她的乡政府,心情很复杂
郭丽在菏泽等待一审开庭
上学途中被骗喝“汽水”
1987年初,13岁的郭丽正在上初一。春节后刚开学,那天郭丽在上学路上,遇到一男一女问路,指完路后,两人拿出一瓶汽水给郭丽表示感谢。她没有任何防备,就喝了,没喝几口就晕了过去。第二天醒来,她人已经在火车上。
郭丽回忆,当年下了火车,又换乘了几次汽车,两人带着她来到了山东菏泽的一家旅社。她被交到男子李某某手中后,那对男女便离开了。
随后,李某某又将她带到菏泽市胡集乡(现胡集镇)的家中,看到墙上当时贴满的“喜”字,她意识到自己被拐卖了,被迫成为李某某的妻子。
“接下来,我被李家人严格看管。”郭丽说,1988年6月,郭丽生下了一个男孩,当时她还有一个月才满15岁。生下孩子后,她才有了些自由。
1989年2月,郭丽终于找到机会,带着孩子跑到菏泽市公安局报案。郭丽说,菏泽公安局当年打电话回胡集乡确认事实后,劝她先返回胡集乡,承诺帮她和家人联系。给民警留下老家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后,她返回了李某某的家。大约一个月后,郭丽的父亲和民警来到胡集乡,把她接回了陕西渭南老家,但她没能带走儿子。此时,距离她被拐卖大约2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