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员工超3次不在工位被认定旷工遭辞退 这件事情太让人吃惊了。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审结一起案件:公司以不在工位为由辞退员工被判赔11.6万。刘某入职某公司一年多后,被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为未经批准旷工超过3日。员工超3次不在工位被认定旷工遭辞退,刘某因不服仲裁结果,将公司诉至法院。
企业为何这么做,无非是搞服从性测试。员工超3次不在工位被认定旷工遭辞退。建立秩序是无价的,宁可你坐着摸鱼,也不能干完早退,宁可你坐着发呆,也不能起身活动。不是看工作时间,而要看工作效率,从早坐到天黑没意义,创造价值是真理。
况且,多劳不会多得,反而持续加活,谁会愿意任劳任怨。能否胜任工作,才是重点,不合理的制度,仲裁就不该支持。维权成本极高,违法成本极低,企业总能找到理由,变相裁员,反正下一个更便宜,总有人吃不饱饭。
员工超3次不在工位被认定旷工遭辞退 法院:赔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