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赘婿领征地补偿被拒起诉要回40万 这件事情太让人吃惊了。近日,广西桂林,象山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赘婿领征地补偿被拒起诉要回40万。男子韦某入赘王某家(均为化名)成为上门女婿,并将户口迁入女方所在的村长期居住,2人育有一儿一女。赘婿领征地补偿被拒起诉要回40万,村里集体土地被政府征用后,村小组开会决定韦某及子女无权分配征地补偿款,协商遭拒后,韦某将村民小组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村小组支付韦某及子女征地补偿款4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村的集体土地被征收,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就应该平等的享有分配权。原告韦某与王某结婚后,在取得村民小组同意的情况下将户口迁入该村,且韦某未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故其享有被告某村民小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韦某与王某的婚生子女作为未成年人,不具备独立生产、生活的能力,且其出生后户籍随父母登记在被告某村民小组处,依法享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赘婿领征地补偿被拒起诉要回40万。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判决村民小组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韦某及其子女土地补偿款40万元。
另查明,涉案村小组历年的集体分红款发放户头钱属于村民自治范畴,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韦某就其他分红追偿的诉求。赘婿领征地补偿被拒起诉要回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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