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世界杯赛场中国第一广告牌亮了 具体情况是什么?新《广告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最好”等极限用语,其中就包括“中国第一”。显然,该品牌电视的广告词,已经涉嫌违反广告法,应依法予以处罚。只不过,此次涉嫌违法的广告牌,乃是打在俄罗斯世界杯的赛场上,那么在境外夸口品牌“中国第一”,该不该受到国内广告法的处罚呢?从网友众说纷纭的情况看,争议性很大,显然,很多人对此不太了解,需要权威部门发声,给出明确的答案。
显然,企业与专家的观点存在分歧,而由于所处立场不同,观点不一致也是正常的。不过,考虑到品牌宣传面对的是所有消费者,特别是国内消费群体为主,那么国内权威部门就不能坐视不理了,需要给出权威判断,以终结争议。否则,任由企业继续在境外宣传“中国第一”,不仅会破坏公平竞争,对其它品牌电视造成伤害,亦会损害法律的严肃性,难以令他人信服。
此前杭州某炒货店,因打出“最好吃”的宣传口号,被判罚20万元,亦曾引发社会争议,很多人感到费解,不明白为啥要被罚款,后来在社会舆论的宣传下,民众才知晓《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而此次“某某电视,中国第一”的广告风波,恰好发生在境外,是否违法也存在很大争议,亦是普通民众的认知盲区,不啻为又一次普法良机,权威部门可藉此机会,将其作为一个典型案例,向大众具体分析、解释,以释清大众疑虑,明确相关法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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