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少年被8人追打坠河身亡案将二审 这件事情太让人吃惊了,11月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黑龙江“放羊少年”被8人追打坠河身亡案当事人赵兵叔叔处获悉,2022年11月5日,家属收到了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案件将于11月9日开庭二审。
法院一审判决:
民事赔偿3万余元
3人未满14周岁未被追究刑责
公诉机关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魏某、张某、王某等5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致人死亡,而放任该结果的发生,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魏某、王某、李某、董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罚。
其中,王某、李某旗、董某宇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应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魏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董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而在民事赔偿部分,法院判决5名被告人的父母赔偿赵兵家属32617.36元。
对于这个判决,赵兵家属认为,追赶赵兵的8人当中,有5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还有3人属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至今没得到处理,而在民事赔偿方面,判决赔偿的金额和家属最初的诉求也相差太大,赵兵家属告诉记者,他们不服此判决,进行了上诉。
该案将于2022年11月9日,在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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