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惠州市光正实验学校一名年仅13岁、正在念初二的女生小彦(化名),在校内上运动课跑步时突然晕倒,后猝死。南都记者从惠州市教育局获悉,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已经对该事件展开调查。
13岁女孩在学校跑步时猝死,着实让人痛心,但是没有人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目前在学校没有明显过错,也没有人殴打虐待她。估计这次死亡和她自身的疾病或者身体状况有关。
现在,女孩父亲质疑学校让孩子空腹跑步,看着孩子出事是17:50左右。他查了一下惠州学校的作息时间,一般是17:30-18:00活动,然后吃饭。父母的孩子饿着肚子跑是不对的,这是饭前的活动时间。他们怎么能提前吃饭呢?而且这个时间点的活动一般不会太激烈,不存在运动量大的问题。
如果家长说孩子有低血糖,有没有提前做好防护措施?这件事还是要实事求是,谁的责任谁来承担,谁的责任都不能强加。学校不是万能的机构,不能有无限的责任。如果学校造成孩子死亡,学校要承担责任;如果完全是孩子自己造成的,那么学校没有相应的责任,最多是人道主义安慰的责任。
10月27日下午,在惠州市公安局汝湖派出所,金先生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他在惠州市殡仪馆见女儿最后一面时,看到孩子的脸和上衣处,仍有一些残留的血迹,“她是在学校上运动课空腹跑步时晕倒,学校施救失误,耽误了最佳的救援时间”。初二女生校内猝死官方成立调查组。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前急救记录单显示,死亡病人老师代诉称,患者于当日17:50左右在跑步时突然晕倒在地,呼之不应,遂呼叫120,随后患者出现呼吸微弱,校医及在场老师立即予以心肺复苏;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120医护人员约18:20到达现场,评估患者昏迷状,无呼吸,继续予心肺复苏、喉罩插管、辅助呼吸等抢救治疗,最终还是没有抢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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