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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百万积蓄交亲姐保管却难要回 这件事情太令人气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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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银行找到了官女士在日本留学期间的转账记录后,官女士再次将三姐夫告上法庭,要求其一方还钱。

1、从法律层面来讲,官女士转给三姐的钱,只是由三姐代为保管,因此三姐并没有财产处分权。

《民法典》第896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899条同时还规定,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返还保管物。

也就是说,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官女士随时可以要求三姐将钱返还。注意!由于这笔钱是官女士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三姐去世后,三姐夫也不能继承。换而言之,三姐夫必须将钱还给官女土。

2、《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具体而言,正如前面所说,一审法院已证实这笔钱是属于官女士,其才是这笔钱的财产所有权。因此三姐夫取得这笔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即法院判定三姐夫必须返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2-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意!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意思就是说,侵占罪并非公诉案件。即只有官女士下决心报警,警方经查证属实且三姐夫拒不归还的情况下,警方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然,即便警方处罚了三姐夫,也不影响其一方仍负有返还义务。

有网友感叹道,连亲姐妹都坑,这个三姐做人太不厚道了。也有网友表示,自己的钱放在自己名下,才有保障,谁也不能相信。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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