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违规放冻带鱼引发疫情 北京4人获刑 这件事情太令人气愤了。被告人杨某某先后自泰国等地进口冻带鱼存放于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冷库内。入库前杨某某未向冷库提交货物核酸检测、消毒证明等材料,也未对货物及库内货架进行消毒。
被告单位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未对入库的进口冷链食品产地等进行核对,未查验货物的核酸检测、消毒证明,未对库内环境及货架进行消杀,未严格执行进口货物分区存放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在客观上造成了新冠病毒的传播。
被告人杨某某及被告单位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的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告人王某某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张某某、赵某某作为副总经理,均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依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