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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致癌物槟榔消费者已超1亿

网络整理

8年前,一篇名为《槟榔王国中的“割脸人”》的文章在网上广为流传,湖南的刘桑果因常年嚼食槟榔,他的左脸被割掉,下颌骨、左牙床、部分舌头和淋巴系统也被切除,后期由于视觉神经被压迫导致左眼彻底失明。

2019年,国家卫健委在《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年—2025年)》的解读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对长期咀嚼槟榔等高危行为进行干预等,促进群众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行动方案提出,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以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口腔健康检查,促进牙周、口腔黏膜病变等疾病早诊早治。

“对于槟榔,虽不用谈癌色变,偶尔嚼一两颗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因为其容易成瘾且危害比较大,从医学角度还是建议远离槟榔。”向旭说。

槟榔未入食品目录

停止槟榔广告宣传

虽然市场上售卖的槟榔品牌很多,但如果要问,槟榔是以什么“身份”进行销售的,恐怕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采访中,不少商家和消费者都觉得这算不上一个问题,“卖了、吃了这么久,毋庸置疑,嚼着吃的槟榔不就是一种食品吗?!”

但实际上,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未将“食用槟榔”收录在内。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这意味着,槟榔在法律意义上不算“食品”。海南省槟榔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槟榔具体以何种“身份”进行售卖,要去咨询相关监管部门。

2021年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提出“规范湖南槟榔加工产业发展的建议”,希望给槟榔订立食品安全标准。对此,国家卫健委回复称,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我委未批准槟榔作为新食品原料,未将其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槟榔(果实)也不宜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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