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聘APP官微也在11日晚间声明,猎聘与李易峰先生的代言合作已于2022年7月3日到期,相关宣传已随合同到期终止。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曾与李易峰有过合作的百威啤酒、巴黎欧莱雅等品牌,官方微博已经无法搜到李易峰相关内容。
9月11日晚间,据华鼎奖官方微博消息,华鼎奖组委会在澳门宣布,根据《华鼎奖荣誉称号管理办法》,决定取消演员李易峰第22届华鼎奖“中国百强电视剧最佳男主角”和“全国观众最喜爱的影视明星”称号。
艺人违法需要赔偿品牌多少钱?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张中辉表示,针对艺人出现因嫖娼被抓等类似违法行为,委托代言合同能否解除、赔偿数额应该多少的问题,一般合同中都会有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合同双方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艺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一旦出现类似嫖娼等违法行为,社会大众对其名义或者形象就会作出负面评价,无论有关部门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该艺人已经不适合再担任广告代言人,委托公司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至于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艺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委托代言合同履行后委托公司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艺人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据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施鑫律师分析,李易峰因多次嫖娼被行拘,如果李易峰是该品牌代言人,则李易峰与品牌商之间系代言合同关系,应当重点看双方合同约定协议解除的情形,看在什么情况下可解除合同并退代言费,尤其是当明星有犯罪、被行政处罚、被列为劣迹演员等情形时,公司可无条件地解除合同,要求明星支付违约金。此外,李易峰被通报后,演艺监管部门也可能对其施以一定期限的禁演惩罚,对品牌方也会造成一定危害。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李凌云律师则认为,首先需明确,品牌方与艺人之间系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通过签订合同来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鉴于近几年已出现多起知名艺人被爆做出不道德、违法、犯罪甚至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俗称“塌房”),对品牌方产生极大恶劣影响,因此,品牌方普遍会在双方的合同中约定相应的“道德条款”或“不违法条款”,明确艺人不得出现哪些行为,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艺人的行为查证属实,首先,品牌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艺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无需承担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其次,品牌方可以根据具体的合同约定,要求艺人承担例如返还全部已付合同价款、支付违约金(一般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额为限)、赔偿品牌方因此造成的损失(需提供相应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具体金额)以及品牌方合理维权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等违约责任。
对于品牌方,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夏冉律师分析认为,若艺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代言品牌美誉度下降、形象受损,情况严重的或有合同依据的,品牌方可要求解除合同,提前终止代言合作。同时品牌方可以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向相关艺人主张违约金,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企业的实际损失,则可以通过举证证明品牌方的损失,要求进行直接或者间接损失赔偿,损失包括下架现有的广告、重新宣发新宣传物料等。
夏冉律师还表示,鉴于社会整体对艺人需遵守公序良俗的要求更高以及广告法收紧,品牌方在聘请代言人的风险确实更高,对此品牌方可以一方面尽量选择口碑好的艺人,另一方面做好合同风险把控,明确约定解约触发事件,比如艺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官方媒体对艺人进行批评或负面报道;严重违反行业协会的管理和约束等。同时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比例、计算方式以及艺人直接作为承担主体等,以便在维权时有合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