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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等人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网络整理

8月18日,反中乱港分子戴耀廷、黄之锋等29名被告,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交付香港高等法院判刑。

此前报道: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戴耀廷黄之锋等人收押

2021年3月2日凌晨4时左右,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胡志伟、反中乱港分子戴耀廷、尹兆坚、区诺轩等人,因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押入荔枝角收押所。

据悉,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共计47人,包括39男8女,年龄介乎23至64岁。

3月1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

鉴于案情复杂,3月2日凌晨2时左右,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决定暂时休庭并于当日早上11时半续审。

黄之锋涉非法集结案罪被判10个月

据无线新闻报道,2021年5月6日,乱港分子黄之锋、岑敖晖等四人承认2020年一起非法集结控罪,各人被判入狱4至10个月。

黄之锋等人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其中,黄之锋被判囚10个月,跟正服刑刑期分期执行;岑敖晖被判囚6个月;袁嘉蔚被判囚4个月;梁凯晴被判囚4个月。

黄之锋涉非法集结等罪 被判监4个月

据香港东网报道,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及“揽炒分子”古思尧,被指于2019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首日,参与未经批准的港岛区游行,被控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

此外,黄之锋还被控违反《禁蒙面法》。

案件于13日在香港东区法院裁决。黄之锋被判监4个月,古思尧则被判监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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