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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实招稳就业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逾100万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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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宁7月2日电(黄艳梅 张帅)记者2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面对新冠疫情、经济下行给就业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广西出台若干措施,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全年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不少于100万个就业岗位。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署启动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将于7月至12月集中开展服务攻坚。在此次行动中,广西将把2022 届广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00%纳入实名制帮扶,通过采取“一对一”帮扶措施,提供针对性服务,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为更好地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2022年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将组织不少于400场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广西将实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稳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

同时,对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广西将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学年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属于低保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吸纳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上的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广西将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对自主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对吸纳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按其为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对于招用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符合条件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将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广西将继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新建一批零工市场,提供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安置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同时,广西将深化粤桂劳务协作,建立区内劳务协作机制,开通“家门到车门、车门到厂门”送工绿色直通车,增加“门对门”送工进企频次,加大农民工返岗务工“点对点”服务力度。

广西还将实施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继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鼓励企业成立具备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参与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广西将构建“培训+就业”模式,围绕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促进脱贫人口等农村劳动力就业;组织技工院校结对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参照县和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实施职业技能帮扶行动。(完)

标签: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社会保险费 院校 高校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