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谭谈交通》的版权问题,涉及多方。
据谭乔透露,投诉《谭谈交通》侵权的公司名为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游术文化”)。
而据上游新闻报道,有知情人提供了一份成都广播电视台与游术文化签署的版权声明,其中写明,成都广播电视台将《谭谈交通》的所有著作财产权以及许可第三方进行分销等权利转授给游术文化,授权时间为2021年9月—2026年9月。
但该份授权书并无落款日期。
7月11日,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律师颜绅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表示,假定双方目前所述信息皆为真实,谭乔负责视频的出镜拍摄等全部前期制作工作,直接交付成品供电视台播放,且他本人未与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签订任何合同,那么,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授权给游术文化《谭谈交通》的全部著作权,本身即存在争议。
“即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是否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尤其是是否享有《著作权法》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的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存在争议。”颜绅表示。
颜绅进一步指出,本次争端还有一方不可忽略的主体——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根据百科信息显示,谭乔是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传处的交警,关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是否与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有所合作?以及合同现阶段情况,外界还不得而知,还要根据《著作权法》对于职务作品的认定做进一步确认。”颜绅对时代周报记者说道。
多重争议点
《谭谈交通》版权是否清晰,成为事件主要焦点。
“《谭谈交通》是从2005年开始,由我本人参与原创拍摄,是十几年来一直无偿公益普法的视频,在网络上受到了无数朋友的喜爱和传播。”谭乔坦言,《谭谈交通》初衷是为了更好的普法宣传,所以无论作为唯一的创作者,还是视频的记录方都没有主张关于版权的问题。
“《谭谈交通》的视频,没有任何剧本表演和编排,都是我自己一个词一个词,自然地交谈交流,完全的口述作品。”谭乔向时代周报记者说道。
在颜绅看来,本次事件中,关于版权判定主要争议还是《谭谈交通》的作品当中,谭乔是该节目的参与人员还是著作权人的身份确认。
如果将谭乔只认定为节目参与人员,那么《谭谈交通》的著作权将属于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其授权成都游术公司的行为并无不当,但其应就前期谭乔警官参与制作的节目给予一定的劳务报酬。
针对劳务报酬,谭乔表示,拍摄《谭谈交通》期间,他既没有签署任何合同,也没有拿过劳务报酬,成都广播电视台曾提供过一些餐饮及加油费的补贴。
“如果这些补贴就是所谓的报酬,那实在说不过去。”谭乔表示。
时代周报记者留意到,在上游新闻曝光的授权书中,游术文化与成都广播电视台签署的授权合同中, 除了《谭谈交通》著作财产权,还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改编权、摄制权等,协议中还特别注明了包含赔偿权。
谭乔表示,作为唯一的视频作者,自己在没有得到任何机构、个人提前进行沟通或交流的情况下,就有可能要面临巨额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