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次披露!72岁的“老虎”,被查当月还在大肆收钱
72岁的李文喜,再度出现在了镜头前。
据检察院起诉,李文喜敛财的数额高达5.46亿。
在现场,李文喜低垂着头、认罪悔罪。
李文喜被查是在2021年1月25日,被查时71岁,是2021年落马的第一个原省部级干部。
李文喜长期在辽宁公安系统工作,2002年5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2008年1月晋升省政协副主席。
直到2011年3月,他才因到达任职年龄界限被免去厅长职务,专任省政协副主席。
身为辽宁本土干部,李文喜在整个仕途中,曾与包括薄熙来、王立科等多个“大老虎”共事。
2021年7月27日,李文喜被开除党籍。
纪委通报称,他“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巨额矿产收益”“执法犯法,利用执法司法权谋取私利,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肆无忌惮聚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具体的数额有多少?
7月7日,泰安市检察院起诉指控中给出的数字是,5.46亿余元:
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文喜利用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逃避刑事追究、企业生产经营和办理采矿手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6亿余元。
两个细节值得一提。
其一,这是官方首次明确提到李文喜敛财的时间点——2004年至2021年。
李文喜是在2002年5月成为辽宁省公安厅厅长的,两年之后,54岁的他收了第一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