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其实,在1973年“罗诉韦德案”以前,美国各州对堕胎立法不一。有的严格限制,有的完全禁止,有的规定较宽。
1845年,马萨诸塞州成为首个将堕胎视为犯罪的州。南北战争后,反堕胎者推动各州制定法律,对堕胎行为采取严厉制裁,到1910年,除肯塔基州外,各州均将堕胎定为重罪。绝大多数州规定,只有在为挽救孕妇生命的情况下,才允许堕胎。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开始逐步改革堕胎法。这一时期美国非法堕胎的死亡率非常高:据统计,60年代美国每年约有5万名育龄妇女死亡,其中因非法堕胎或自行堕胎致死者1万名,占20%。经过各种社会运动争取,美国14个州在法律上做出一定改变,当孕妇有生命危险、孕期不正常以及被强暴而受孕时,堕胎被视为合法。还有4个州废止了将早期堕胎定罪的法律。
“罗诉韦德案”即是此背景下挑战得克萨斯州堕胎法的关键诉讼。
该案宣判后,美国妇女被赋予了一定时期内的堕胎自由,美国堕胎人数急剧增加。
1973年以来,美国每年有近1500万人堕胎,占每年怀孕妇女总数的1/5;每年怀孕妇女中,约有100万人在15-19岁之间,3万人未满15岁,其中半数以上怀孕少女以堕胎方式终止怀孕;仅1975年就有4500万美元联邦基金用于补助至少30万名妇女堕胎。这些数字震惊美国各界,堕胎成了美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议题。
有多重要呢?此后历届总统、州长选举,历任大法官就职,都要对堕胎问题表态;民主、共和两党分别将他们在堕胎问题上的主张写进总统竞选纲领;堕胎问题还进入国会,成为预算辩论焦点。
总体而言,共和党人反对堕胎,非天主教的民主党人赞成堕胎,里根还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出版堕胎问题专著的总统。他曾发表演说称,“自1973年“罗诉韦德案”裁决以来,已有1500万未出生的婴儿在合法堕胎中死亡,这个数字是我们国家在以往所有战争中死亡人数的10倍”“我们的国家已不是第一次被最高法院一分为二”。特朗普则对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的裁决表示赞赏,并将这一结果归功于己,称“今天的胜利”是因为他在任期内将3位保守派大法官送入了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