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沈阳大四学生被室友刺死 凶手获死刑 具体情况是什么?今年6月29日,极目新闻记者从郝某华父亲郝先生处获悉,近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递来的判决书,杀害其儿子的嫌疑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生。
当晚19时许,王某到篮球场附近堵截另一室友郝某华,一直等到22时28分许,郝某华回寝室途经此处,被告人王某尾随靠近并确认为郝某华后,在7号宿舍楼与15号宿舍楼之间空地处,右手持水果刀捅刺郝某华腹部数刀致其倒地后,又用水果刀连续捅刺被害人郝某华的腹部、胸部、颈部、面部等要害部位,将郝某华杀害。
被告人王某行凶后留在现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经查,被告人王某作案后让他人报警,并留在案发现场没有逃跑,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但被告人王某为报复同学而实施杀人犯罪,并购买了3把尖刀,欲将同寝室4名同学都杀死,在杀害被害人郝某华时,疯狂刺扎被害人身体一百余刀,虽有自首情节,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某杀人手段残忍,罪行严重,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2613.5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最后写着,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图片均由受害者家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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