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这名女子叫李诗萌(化名),家住江西省南昌市。她告诉记者,2022年3月14日晚上8时左右,她吃完饭走路回家,路过一派出所附近时,一名拿着棍子的男子碰到了她,“当时很痛,整个人都是懵的。”两人争执起来后,她拨打110报警,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他俩带回所里调查,“后来民警称这是一起民事纠纷,叫我们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随即因疫情原因,此事一直被搁置下来。
4月14日下午,李诗萌又去该所询问情况,希望能帮忙协调处理,“工作人员称,这事他们确实管不了。”
李诗萌说,第二天,她所住的小区突然遭封控,她回不了家,便到附近一家酒店开了个房临时居住。
当天下午,她的手机铃声响起,是一名陌生男子的声音,“他说是派出所的,问我在哪里,我说在酒店,他说想给我聊一下我报的那个案子,我以为他要来作笔录,答应了见面。”
自称酒店遭辅警猥亵后坐到天亮
李诗萌说,她原本想在酒店大堂见面,但遭对方电话中拒绝,“他说不太方便,担心碰到同事。”
在她的记忆里,4月15日傍晚,一名戴着眼镜的微胖男子径直来到她所住的酒店20楼,“他只身一人,着便装,未携带执法记录仪,他说是派出所的,姓赖。”
她说,对方坐下后搬了张凳子坐在窗边,开始与她谈案情,“刚开始我们离了几米远,聊了10多分钟后,他突然话锋一转说,如果你是我女朋友的话,就不用这么麻烦了,明天我就能帮你把这个事摆平。”
“没想到,此时他突然冲上前,用手搭在我肩膀上,我把他推开。”李诗萌回忆称,赖某疯狂地猥亵她,“还把我的外套扯掉了。”
她说,整个过程持续了几分钟,“后来我告诉他,再这样我就报警了,听到这句话他才停了下来。”
李诗萌称,自己只能在房间里面哭,赖某跪在她面前不停地扇自己的耳光,“他说自己太冲动了,对不起我,希望我能放过他。”“他还说,当初在派出所第一眼见到我就很喜欢我,还说自己有抑郁症,每个月还房贷压力大。”
“整个晚上,我们就一直这样僵持着,一直坐等天亮,清晨6时左右,他才离开我房间。”李诗萌说,“当时我认为没有产生实质性伤害,心有点软,想了一下,也就没有再报警了。”
李诗萌对当晚情况的描述,是否属实?
记者联系赖某,他一直没有接听电话。
举报未果遭强行送精神病医院?
李诗萌回忆,4月21日深夜时分,她心烦意乱睡不着觉,便外出散心,路过一家商场时,她站在一个离地约10米高的栏杆上吹风,被商场保安发现,以为她要跳楼,便报警。
民警到来后,她情绪开始激动起来,“我趁机把赖某涉嫌猥亵我的事当着民警的面说了出来。”
后来,民警趁她不备一把将她拽住,拉下了楼,“他们把我带上警车,车到派出所门口时,我被要求待在车上,他们给我爸打电话,但我爸没有接听,可能睡着了。”
待在警车上,李诗萌透过车窗,看到赖某也在派出所,她想下车与他对质,但遭车上民警拒绝。
随即,有民警带着一些纸质材料上了车,“我问他们要带我去哪里,他们说到了就知道了。”
后来,李诗萌得知,她被带到了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的江西省精神病医院。
“他们给我说检查一下就回去,没想到则给我办理了住院手续。”李诗萌称,“入院时他们没有给我做精神方面的鉴定,我在里面被强制治疗了近两个月。”
她说,事后才知道,入院当天,医院和派出所曾联系过她父亲,称“你女儿因为闹事,被实施强制医疗程序。”
李诗萌出示的出院记录显示,江西省精神病医院当时给她的诊断是“强迫性障碍”和“人格障碍”。
记者打算进一步采访她父亲,但她不愿提供父亲电话,称他不接受采访。
认为医院有过错起诉索赔5万元
2022年7月20日,李诗萌一纸诉状将江西省精神病医院告上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
她在起诉书中称,她此前无任何精神病史,也未服用过任何精神类药物,作为被告的江西省精神病医院在不到20分钟经门诊简单询问后,便给她办理全套入院手续并强行收治入院,“住院期间,我多次向医生提及自己身上的法律问题,均未被理睬,加之被告阻断我与家人之间的一切联系,我住院期间造成满身伤痕,还出现晕倒休克情况,我入院之前没有抑郁症,出院后有明显的抑郁倾向,原告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她的诉求是,确认被告在整个收治、治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行为,判令赔偿她身体及精神损失费5万元。她请求由法院提起对她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以此证明她精神一切正常,不存在任何需要强制入院的重大精神类疾病等。
2022年11月27日上午,李诗萌来到江西南昌一家心理专科医院做精神方面的鉴定,结果显示“无抑郁症状”“无焦虑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