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店布洛芬混悬液进价15元卖50元,被网友举报,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前往检查。药店表示,进完货后发现进价涨了,所以他也跟着抬价,以自身进货价3倍多的价格销售。“通俗讲就和赌博一样,我押着了。当时就是出于私心,侥幸心理,我错了。”店方称。目前,该医药公司涉嫌哄抬价格,已移交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理。
布洛芬进价4元卖56元,多地药店诊所被查!
近期多地公布了查处哄抬涉疫物资价格的案例。
12月15日,徐州贾汪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贾汪区中安农贸市场某诊所高价销售对乙酰氨基酚片。经调查,该诊所在销售的对乙酰氨基酚片进价为14元400片,平时销售价格为2元20片,现销售价格为50元20片,贾汪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立案查处。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截至目前,共约谈相关经营者59家次,提醒告诫相关经营者2620家次,依法查处涉嫌哄抬药品价格案件6起。其中包括海口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滨涯路分店,12月6日至9日连花清瘟胶囊(24粒/盒)进货价16~30.5元/盒,销售价48~58元/盒,其12月6日至9日进货成本分别是11月28日至12月2日进货成本的165%,190%,265%,销售价格分别是11月28日至12月2日销售价格的252%,305%,305%,利润分别是原销售利润的4倍,4.8倍,3.66倍。
而在东莞,12月12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东莞市XX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厚街XX二分店进行检查。经查,该药店销售的“连花清瘟胶囊(24粒/盒)”进货价为17元/盒,原销售价为28元/盒。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调整后,该药店在进货价不变的情况下将销售价大幅提升至45元/盒,进销差价率达165%。该药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于当日对其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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