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从2019年8月被刑事拘留,至2020年7月一审判决无罪后被释放,小蒋被羁押了11个月,共计336天。
12月14日,小蒋代理律师、北京天平(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红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被错误羁押时,小蒋是一名年仅15岁、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初二学生,因为错误羁押、错误抗诉,小蒋的学业被迫中断,原本成绩优秀的小蒋最终学习跟不上、丧失了进一步接受教育的机会。
王永红说,因此,经与小蒋及其亲属沟通,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丧失受教育权、人生轨迹改变以及青春损失等赔偿金100万元”的诉求。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小蒋时任班主任证实,案发前小蒋的学习成绩在全年级中等偏上,数学成绩尤其好。小蒋本人也说,他还曾考过全班第一,但在案发后,由于被羁押11个月、获释后两年多一直背负“犯罪嫌疑人”身份,心理压力过大,最终无奈离开了校园。
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小蒋提到,错误羁押及错误抗诉,致使其大好青春被耽误;多年诉讼缠身,最终扼杀了这名少年希望以求学用知识改变命运的人生愿望,人生轨迹因此被彻底改变。
“如果没有发生这些事,我也许能考上重点高中,现在也和同龄人一样在准备高考了。”
12月11日,小蒋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走出看守所后,他曾回到老家中学继续学习,但也因此前的遭遇被部分同学歧视、孤立,最终无心学习,中考成绩不理想的他后来去了当地一所职校。小蒋说,在职校期间,他同样因心理压力过大,最终选择辍学,先后在当地从事过餐厅服务生、酒店服务生、网吧管理员等工作。
红星新闻记者还获悉,除索赔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外,小蒋还提出了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亲属为维权造成的误工费等16万元的索赔诉求。
“孩子的一生已经被改变了,无论赔偿多少钱,也难以弥补这些损失。”12月14日,小蒋祖父蒋佑华对红星新闻记者说,除了索取经济赔偿外,他们还要求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追责程序,对相关办案人员办理错案的行为进行追责或移送纪委监委。
12月14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小蒋的国家赔偿申请材料。
此前报道:
原标题:《初二少年刺伤霸凌者被羁押336天,无罪后申请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