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外嫁女腾退安置补偿争议入选2022北京市典型案例 具体是怎么回事?王女士在其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除,但安置补偿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遂于2018年底向某部门提交履行征收补偿法定职责申请书,后不服该部门所作答复诉至法院。一审、二审法院均以其起诉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为由裁定驳回起诉,王女士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于是,检察机关开展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走进村委会,多次释法说理、沟通协调,研究化解争议之法;主动上门做当事人工作,疏导情绪、讲清法理,促使几方当事人从拒绝、抵触到理解、配合,突破沟通障碍,最终通过重新签订腾退安置补偿协议,彻底解决争议根源,一揽子解决了近十年的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
农村中侵害“外嫁女”权益多出现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等方面,我国现有法律并没有针对“外嫁女”作出不同于普通村民的特殊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检察机关对此案生效裁判全面审查、精准监督基础上,重点审查行政争议背后的根源性问题。在安置补偿问题上,既要综合腾退政策、户籍待遇等考量因素,还要以其基本居住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作为衡量和判断的原则。这既符合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精神,也符合户有所居的民生保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