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调整,近期多地发文,开展“全民戴口罩”的通告,提倡“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
例如,在浙江省内,绍兴、桐乡、嘉兴平湖和海盐12月9日、10日相继发布重要提醒,号召开展“全民科学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行动。
通告提出,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应戴尽戴”。比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等。
通告还表示,市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凡进必戴”。
如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一些地区在通告中提到,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对因不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1日,浙江省内的缙云县、磐安县、兰溪市、天台县也相继发布了关于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通知或者倡议书。
不只是浙江省,国内多地也在近日发布了对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号召。
例如,湖北黄石市11日发布了《关于全民佩戴口罩的倡议书》,倡议公共场所全程戴、全民参与规范戴、时刻牢记科学戴。安徽无为市11日发布了《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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