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趣铺娱乐网

浏阳街道办上门打人者或将担刑责 具体是怎么回事?

网络整理

该业主称,在得知其家中装有监控后,对方还要求将监控内容删掉。

此事被曝光后,迅速引发关注。

11月30日下午,浏阳市委宣传部发布了情况通报:网传浏阳市荷花街道工作人员在上户沟通工作过程中与当事人发生言语冲突并打人的视频,浏阳市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处理,涉事人员现已停职,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注意到,该通报发布后,网友似乎并不买账,很多网友认为,应该让警方介入,打人者应该负法律责任。

据极目新闻报道,浏阳当地警方回应,浏阳市公安局已经进行立案查处。

12月1日下午,记者拨打浏阳市荷花路街道办事处公开电话,提示关机。

律师观点:打人者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兰安表示,目前此事纪委已经介入调查,不过纪委所履行的是纪律职责,没有权利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因此钟兰安认为,在纪委调查之后,公安机关也应当介入调查。

关于打人者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钟兰安表示,要从以下两个维度进行考量。一是打人者和同行的人是否存在非法侵入住宅的情况。如果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认定,打人者和同行人存在非法侵入住宅这种情形,那么,他们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二是看受害者的伤情,如果受害者达到轻伤以上,那么,打人者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钟兰安认为,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与群众面对面,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的问题,是街道办事处的基本职责。

“在这件事中,对于群众反映的意见,不去虚心解决和接受,对提出意见的群众暴力相向,不符合我国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最基本要求,显然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甚至是一种犯罪的行为。”钟兰安认为,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代表的是国家,因此要考虑自身的行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公职人员的行为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否则他的行为在产生恶劣影响的同时,自身也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可能产生的刑事责任。浏阳街道办上门打人者或将担刑责。

标签: 浏阳街道办上门打人者或将担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