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或者因为我一直是个柔软胆小的人,买鱼时,看到卖鱼的麻拿一个锤子朝准鱼头去砸,我都吓得不敢正眼去瞧;过年杀鸡,原本是属于我的活儿,但每一次都迟迟延延地推给母亲,只是因为我不忍心看到鸡垂死挣扎地模样……
所以,站在我个人的角度,我一想到孩子孤零零地躺在泡沫箱时,就觉得女孩太狠了,实在是太狠了。
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后悔,5个月的胎儿,都已经成型了,再过两个月,生下来,他就有可能存活了,怎么可以这么残忍地剥夺掉他生存的机会呢?
退一万步说,真的不想要了这个孩子,完全可以生下来,送到福利院,都比现在结束他的生命要强太多。
不要告诉我,女孩是伤心难过到了顶点,要不然谁会亲手把自己肚子里养了5个月的孩子给流掉呢?这不是理由,也没办法说服我。
接下来说男方的父母,也是蝎子头上的蜈蚣,够毒辣。
如果他们真的看不上女孩,完全可以让俩人好聚好散,为什么要签这个人神共愤的合约呢?
女孩嫁给男方,不能领证,这不是摆明了在羞辱女孩吗?不能领证,这个婚结的又有什么意义呢?
至于房产的归属问题,我只能说较普遍。中国有很多父母,都对儿媳妇有很严重的防备心理,或许和现在离婚率上升有一定的必然关系吧,所以,婚前都会或明或暗地告诉儿子,房子一定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可是这些父母们又着实有点儿愚蠢,是个女孩都不愁嫁,除了极个别结婚是奔着男方房子去得,大部分都是奔着男孩儿这个人,如果男孩不顶用,拍拍屁股走人的媳妇多得是。
另外,这个协议里面写道,“男方去世,房产归男方父母”我真的觉得男方的父母,心肠太歹毒了。
那可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一点儿想到也不能写出来,太不吉利了,怎么可以写道“男方一旦去世”呢?这不是摆明了在诅咒自己的孩子吗?做父母的谁不希望做子女的健康长寿呢?
总之,这是一出人世间的悲剧,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针尖对麦芒,都够狠,我唯一心疼的是那个5个月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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