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唐某某收到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书,解除原因是“违反公司制度”,要求其前往办理离职手续,其中并未提及赔偿问题。
11月18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李某。对于此事,李某称,唐某某在处理该问题上表达方式不正确,“本来工作表现就不是很好”,而且还在公司大群里言论过激,第二天来公司的沟通态度也很差。“在公司里闹,说你要把我开除,不可能。”李某评价说,“我想这种员工放在任何地方都很恼火。”李某还谈到一个细节,在他们沟通时,唐某某“随便啥子都录音,根本没办法沟通”,现在他也只能按公司正常流程和要求,去做相应处理。
对于公司承诺涨薪,最后唐某某的绩效却被打成“C”,李某表示,绩效并不影响涨薪,是唐某自己理解错了,“只要你好好工作,有很好的工作表现,肯定是会加薪的,领导的承诺没问题。”
当记者询问李某“唐某某违反了公司哪一条规定”时,李某没有正面回答,只表示“这个事情没什么好说的”。对于是否会进行赔偿,李某表示,“他可以按合法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到时候该有的赔偿都有。”
对于唐某某的工作情况,记者向一位不愿具名的同事进行了求证。该同事评价说,唐某某在工作上是没有问题的,“都完成了他的本职工作”。但平时在生活中“比较过激”。具体表现是什么?其表示,唐某某目前已离职,且他离职的事情全公司都知道,他不便说太多。
律师说法:
若以“违反公司规定”辞退,须有明确规定情形,否则无效
公司是否可以因员工在群里发表过激言论,以“违反公司规定”为由,与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呢?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