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无奈通过铁锹清理土堆、路障,最终延迟20分钟才到达事故现场。
高艳东表示,如果村委会擅自封路延误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或消防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具体责任应当由封路实施人员承担。
艾静认为,村委会擅自封路导致救护车救助或者消防车救援发生延误,因此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受到实际损害的个人和单位可以向村委会、作出封路和阻拦决定的人员、实际阻拦人员共同提出民事赔偿请求。擅自封路的村委会相关人员明知救护车或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仍然故意阻拦,情节严重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上述人员予以罚款或者拘留。
村委会擅自封路、断路导致交通事故,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艾静告诉记者,此类案件确实发生过。根据交警部门确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具体的赔偿义务应当由村委会、作出封路决定和实际制造路障的人员共同承担。
“村委会可用村集体的财产赔偿,赔偿后可向有过错的人员追偿。”高艳东说。
此外,高艳东指出,村委会擅自封路存在主观故意,通行人员伤亡这种结果在村委会可以预见的范围内,而村委会对这种结果持放任态度,若由此出现通行人员死亡,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具体实施人员将承担刑事责任。
艾静同时指出,如果没有经过批准,擅自采取设卡、堵截、堵路、断路等方法,严重妨害交通,足以发生车辆颠覆、毁坏危险的,则还可能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
专家称应加强法律宣传、强化政府监督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未经批准阻断交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020年疫情暴发之初,是各地采取封路、断路等交通限制措施最集中的时期。
记者注意到,当时,多个部门就曾强调严禁随意封路、断路。
2020年1月28日,公安部召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会议时明确,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依法稳妥处置,维护正常交通秩序。此后,公安部交管局多次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擅自硬隔离或挖断农村公路。
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也曾多次要求,不得简单采取堆填、挖断等硬隔离方式,阻碍农村公路交通;严禁随意设卡拦截、断路封路,确保农用物资运输畅通。
记者梳理发现,山东、河南、辽宁、江西等地自疫情发生以来也曾多次发布措施,禁止随意封村、封路。
11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蔬菜促销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严禁违法封路,严禁擅自阻断道路,确保通往蔬菜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道路畅通。
疫情发生已近三年,在各级政府、部门一再强调农村不得随意封路、断路的情况下,多地农村为何依旧我行我素?
高艳东认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法律意识淡薄,村委会成员可能不清楚村委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没有权力实施封路,没有认识到擅自封路的违法性;二是乡镇、县级政府监督不到位;三是防疫资源不平衡,疫情防控需耗费大量资源,大部分农村因人力、物力匮乏,无法精准有效落实防疫政策,进而采取简单粗暴的防控方式。
对此,高艳东提出,乡镇、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法律宣传,让村委会成员、村民认识到擅自封路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上级政府的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央有关政策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指南,并督促各乡镇及村庄贯彻落实好。对作出随意封路决定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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