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贵州六盘水“杀妻灭子案”当事人李玉前的哥哥李玉山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接到通知,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孟某红犯包庇罪一案,将于11月23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这是一起发生于2001年的旧案,李玉前入狱后一直坚持申诉,距今已21年。
据媒体报道,检方指控,2001年3月20日凌晨,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工作人员李玉前喝酒回家后,见妻子谢初明对其不理睬,想起近段时间二人的不和,便起意掐死了她,又用枕头捂死被惊醒的儿子李明昊。当晚9时许,李玉前找来婚外情人孟某红,二人一起将尸体肢解,分装在四个编织袋内。随后,孟某红用背篓将谢初明的尸块分批转移到炼铁厂高炉焚化。
李玉山(左)和周兆成律师
李玉山说,2001年,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孟某红构成包庇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但李玉山坚信弟弟没有杀人,二十多年来一直为弟弟的事奔走。弟弟的岳母也一直不信他会杀害妻儿,一直在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如果我弟弟真的犯了罪,就是死多少回也是罪有应得。”李玉山说。
2001年判决后,李玉前不服,上诉至贵州省高院。同年11月,贵州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六盘水中院重审。2003年,六盘水中院重审并判决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缓;孟某红仍判8年。李玉前再次上诉。贵州高院于2004年10月12日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审判决。
据贵州高院公众号消息,2020年9月28日,贵州省高院对李玉前故意杀人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新审判。贵州省高院经审理认为,原一审程序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出示及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规定,原判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和矛盾,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李玉前代理律师周兆成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已接到法院通知,2022年11月23日上午9时,李玉前故意杀人、孟某红包庇罪一案将在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兆成说,该案认定李玉前是真凶的确疑点重重,经他多地走访调查,现有证据显示,李玉前没有作案动机,也没有杀人、分尸的时间,原审判决中认定李玉前“杀妻灭子”,仅有李玉前和孟某红的口供,欠缺客观证据。所以,对于该案的辩护,他还是和李玉前的前几任律师一样,继续为李玉前做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