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暖曦自述案发当天经过:听到江歌惨叫推门推不开。
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将于11月22日二审再次开庭。11月20日,记者在山东青岛独家采访到“江歌案”当事人之一刘暖曦(原名刘鑫)刘鑫自述“江歌案”案发当天经过,她公开回忆自述了2016年11月3日凌晨,她的前男友陈世峰在日本杀害留学生江歌的过程,刘鑫自述“江歌案”案发当天经过称:2016年11月2日下午,她在江歌公寓午睡时,陈世峰曾来敲门、堵猫眼,江歌为此与陈发生过争执;当晚江歌在车站等候她一个半小时后,二人一同回江歌公寓,进了楼下栅栏门后,她因为来例假着急上楼,没注意到把江歌落在身后;在屋内她听到门外江歌一声惨叫,但是推门推不开;她报警后,并未开门查看情况,刘鑫自述“江歌案”案发当天经过。
以下为刘暖曦的问答,刘暖曦自述案发当天经过:
记者:一审开庭和宣判时你没有出庭,这次二审第二次开庭你会出庭吗?
刘暖曦:是的,我会出庭。我确实应该要站出来面对,一审的时候我没有出庭是因为胆怯的心理。我一审的时候最大的失误,就是没有说出一些观点和事实。一些事情我自己心里明白,但是没说出来,这是我最大的失误。这次我自己出庭,也是觉得不能再让爸妈遭受打击了,我都已经30岁了,肯定要独自面对这件事情。
记者:这次开庭,你有新的证据吗?
刘暖曦:是的。这半年我们确实一直在忙着找证据、调卷宗,调过来的卷宗确实有之前很多不知道的一些新内容,有一些对我比较有利的证据。
记者:一审宣判的时候,你作为被告,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你此后提出上诉。如果二审宣判依然维持了一审宣判判决,你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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