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11月16日发布2022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目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分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类。
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采用“三层定价机制”:一是全国层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全国层面的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二是地方层面,各城市政府在全国层面的政策底线基础上,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确定当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三是商业银行层面,商业银行综合考虑资金成本、信用风险等因素,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具体利率水平。
报告称,目前,全国层面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加60个基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
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9月29日出台的政策是针对2022年6-8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主要城市数据,符合条件的有23个),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不低于LPR减20个基点的规定阶段性放宽至2022年底。
报告指出,这一政策针对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而且是阶段性的,2022年底到期后原有政策将自动恢复,这种安排既有利于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也体现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